超高层建筑火灾面临的形势和难点
(一)高层建筑火灾呈现新特点。目前我国部分高层建筑外墙大量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后,火灾发展蔓延的形式不同于以往常规,呈现由外及内、由高到低的新特点,从而增加了消防部队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难度。从北京央视配楼、上海高层居民住宅几起火灾来看,均为建筑外墙安装和使用了大量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如:建筑外墙保温层使用的聚氨酯泡沫,火灾在外部引发后迅速向上或向建筑内部蔓延扩大,甚至从楼顶向下蔓延(北京央视火灾就属于此类),从而导致整栋建筑发生立体燃烧。此外,室外火灾一般无明显发展阶段之分,由于供氧充足,室外火灾发生后很快便会发展到猛烈燃烧阶段。风对火势发展有决定性影响,尤其露天火灾受风的影响更大,而高层建筑外墙火灾更是受风力的影响,风给燃烧区带来大量新鲜空气,加之高层建筑外墙包裹着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促使燃烧更为猛烈。随着风向的改变,火势蔓延方向会相应改变。大风天气极易形成飞火,迅速扩大燃烧范围。以上因素导致高层建筑火灾致灾时间的缩短,灾害范围和危害性进一步扩大,从客观上讲对消防部队的反应时间、处置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针对超高层建筑火灾呈现的新特点,需要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才能有效控制火灾范围,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1.由于火灾蔓延速度极快,时间必须要采取扑救措施。时间采取扑救措施并非一定要等消防部队到场才能进行。近期几起高层建筑火灾首先从建筑外部引发,由于不像建筑内部具有完备的防火分隔设施和固定灭火设施,建筑外墙的火势可以不受任何阻挡,在高空风力的作用下迅速沿高层建筑外墙向上、向下或向建筑内部蔓延,形成内外同时燃烧的不利局面,此种情况发生后如果不及时采取扑救措施,往往消防处置力量到场时已经难于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蔓延。昆明市2009年曾经发生过一起在建高层建筑外墙火灾,消防部队到场时,火灾已经被工地的建筑工人使用楼层内的施工用水进行了有效控制,火势没有沿建筑外部防护网继续向上和向建筑内部蔓延,由于起火楼层较低,到场的消防中队使用水罐消防车车载炮对位于7层以下的建筑外墙防护网实施了冷却清理,没有酿成大火。
超高层建筑在防火设计上的特殊要求
在我国《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有关内容中规定超高层建筑除执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有关规定外,对超高层建筑提出了特殊的防火设计要求,如:
(一)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在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四)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过对规范的研究,可以了解到超高层建筑从内部人员的逃生疏散、火灾范围的控制、排烟、供水、固定灭火设施上均提出了具体和更为严格的要求。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发生高层建筑外墙火灾后,国家对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