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安全法制的建设与安全管理监督的完善,企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更多,有的也很全面,但是,如何确保这些安全制度真正管用,有效执行,需要在制度建设中,谨防进入制度建设的设置误区。
防止大而全,为安全制度而建制度。有的单位和企业在安全制度建设上,为了追求大而全,把有用的没用的制度统统建立起来,如:有的企业没有锅炉房和锅炉,却设置了锅炉房和锅炉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特种作业也建立了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只要是要求有的制度,不论是否有用都统统建立。这种制度建设其实质是忽视了制度实际效果,虽然看起来制度很完善,实际上只是写在文件上,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没有针对问题、针对实际建立制度,不重质量、不重实效。
防止为了应付,仓促出台安全制度。有的单位、企业为了赶时间、应付上级检查,对安全制度的设计不到位,没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就仓促出台,结果形成的制度缺乏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准确把握和定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导致在制度执行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这就要求在安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防止安全制度 “牛栏关猫”,漏洞百出。
安全生产活动是什么?
安全是生产活动主体没有危险的状态,它是生产的属性,不是以实体而存在。安全工作是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人员、设备和环境不受伤害的一项日常工作。只有把安全工作融入生产的各个环节,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我们就会实现安全生产。
然而安全工作无外乎我们日常所说的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落实责任,强化培训,加强检查,整改隐患,以长效化、常态化开展的日常工作,使生产的各个环节、时时处处的安全工作都有人去做,都有人去落实。只有把这些工作都做了,做好了,符合安全要求了,我们就可以实现安全生产了。
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保证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的思路。防止安全制度重建轻执,明镜高悬。企业的安全制度、规程应有尽有,这些制度和规程应该说对于纠正违章作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制度制定后,却束之高阁,高高挂起,重制定轻执行,使制度失去,应有的约束作用,造成了制度是一种可能可无的摆设。这就要求在制度建立后,狠抓制度落实,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的制度落实机制。
作为一名安全工作着,我认为安全工作和制度是应该承上启下的,能真正的对事故起到预警作用,尽所能的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而不是制度我建设了,其实质是忽视了制度实际效果,虽然看起来制度很完善,实际上只是写在文件上而已。也不应该是各级部门与领导管理者推卸责任的有力凭证。在一个生产企业安全是生命力,是需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来保障,是需要针对实际建立制度,重质量、重实效的,需要在制度建设中,谨防进入制度建设的设置误区,来为企业保驾护航。